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 私企知法犯法员工不会"谈薪"
编辑:王军荣 来源:法制日报 日期: 2008-08-27 13:30:47
最低工资包括加班费? 私企知法犯法员工不会"谈薪"
8月19日发布的广州《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成果》显示,100%的劳动者期望涨工资,但知道如何与老板“谈薪”的人只有7.2%。调查还显示,多数私企员工的工资中包括加班费,如果没有该项特殊工资,他们根本拿不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据8月20日《新快报》)。
关于最低工资,法律早有规定。1993年,原劳动部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开始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994年7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何谓最低工资?依据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然而,调查显示,广东多数私企员工的工资中包括加班费,如果没有该项特殊工资,他们根本拿不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显然这些私企在知法犯法。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广东省劳动行政部门应该尽快予以惩处。
更令人深思的是,在这份调查中,无论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是最低工资的内容,原本应该是每个职工都掌握的基本常识,不仅少有人知,而且这些应有的权利又往往被用人单位演绎成了“画中之饼”。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还是现有的法律保护落实不到位,劳动监察部门没有尽到职责,导致职工太弱势。试想,面对强大的企业主,在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这些职工敢抗争吗?不要嘲笑他们畏首畏尾,找不到工作,怕被老板报复,这些不是本来就缺乏社会保障的普通私企员工所能轻易承受的。
指望私企员工依靠法律和自己的力量去和老板谈判,很不现实,员工们更期待的是工会和政府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同时,劳动保障部门需要深入到企业中、到工人中间去,真正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工人权益,否则,光从企业管理层得到的信息可能永远都是“天下太平”。
没有工会和政府撑腰,职工永远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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