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低工资涨12.9% 预计春节后实施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中国验厂网 日期: 2008-01-21 14:40:12
广东最低工资涨12.9% 预计春节后实施
最低工资涨12.9% 养老金涨10%
调整方案已报省政府审批,预计春节后实施
■新快报记者 文安 陈红艳 吴璇 张英姿 陈琦钿
物价一路攀升,工资怎么增长、养老金如何提高?本届人大代表要求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声音此起彼伏。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出席记者招待会,透露2008年最低工资增幅12.9%、养老金增幅10%的利好消息。据悉,调整方案目前已上报省政府审批,预计春节后就可实施。
部门回应
工资涨幅高于物价涨幅
“劳动部门能够强制执行的只有最低工资,调整最低工资,受益者是现在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的职工。”方潮贵解释说,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调节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合理报酬的手段,12.9%的增长率只针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非按照这个标准调高所有劳动者的收入。
据悉,本次调整是广东最低工资标准的第八次调整,12.9%的调整幅度低于上次17.8%的水平,但高于去年的物价上涨幅度。此前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全年广东省食品类价格上涨9.1%,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1个百分点。此外,2008年全省养老待遇也有10%的上调,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40元左右,政府为此年须支付约43亿元。
合同须写工资正常增长
劳动部门能否立法强制企业涨薪?方潮贵认为工资的调整仍需以市场调节为主。
他说,劳动部门每年都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设立上下警戒线指导企业调整工资,制约垄断行业工资增幅增速,但指导行为并无强制作用。
方潮贵认为,市场对工资的调节更重要。“还有《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在用工合同中写明工资增长制度”。他补充说,企业制订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需企业、劳动者和工会三方协商,一旦签订即有法律效力,企业如有违法,劳动者可投诉至当地劳动部门。
记者了解到,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以来,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其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4.5万家。今后三年,劳动部门将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合同签订率达到95%,保障更多劳动者的工资正常增长。
声音
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可望立法
据省外媒体昨日报道,劳动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透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包括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等社团组织在内的十多个国家部委的联合组已建起立法小组,在完成前期的调研后正在草拟《工资条例》。
据报道,该草案主要针对多年不涨工资的企业制订,邱小平表示,如何调薪,CPI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他说,有些地区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但是调节职工工资分配,最终还要靠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条例》可望将这些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届时,很多企业可能因为这些制度的宏观调控,会“被迫”给员工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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