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者权益亟待立法保护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中国验厂网 日期: 2007-08-24 13:23:45
一位交通协管员告诉记者,他们一天两班,从早上7时到下午1时是第一班,下午1时到晚上7时是第二班,即使是最热的下午二时也得在路口执勤。为了遮挡阳光直射,他们大都穿着长袖上岗。消暑*自带的毛巾和茶水。
送水的王师傅,到了高温季节,业务变得更繁忙了,原来一天送20桶水,现在要送到40多桶水,一忙起来,根本顾不上避开最高温时间。他说客户们都等着用水,你防暑降温了他们怎么办?再说也没有人来管你防暑降温啊。
王师傅随口问记者道:现在对我们这些人的防暑降温有什么规定吗?我算身体好的,有的同事就已经吃不消了,但也只能自验厂劳动者在高温下的工作安全,引起了各方关注。特别是目前我国唯一针对高温作业的法规———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不断遭到各方人士的“烤”问。
“目前的法规中没有对高温劳动的规定。”上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分管劳动保护的专职干部邬明亮明确告诉记者。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在1960年曾经制定过《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但它只是条例,并不是法律条文。而且《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这一“暂行条例”一“暂行”就是46年。
《暂行条例》是针对中国半个世纪前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显然与今天的社会发展状况严重脱节,与当前日益多样化的行业发展和越来越复杂的劳动关系不相适应,这一条例根本无法保障现在的劳动者对高温作业说“不”的权利。哪些工种应该在高温下停工或采取相应措施,气温达到多少摄氏度劳动者应该停工休息,露天作业高温休息在哪个时间段、维持多长、降温费是否发放、现场应该提供怎样的降温措施……《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中对此都没有规定。
上海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认为,现在迫切需要针对高温作业进行立法,而当务之急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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