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的道德革命与中国企业的胸怀与勇气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经济时报 动态来源:经济时报 日期: 2008-03-29 17:18:19
导读:
2002-2005年三年中,沃尔玛在中国的采购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许多中国企业立即陷入破产边缘。沃尔玛的理由是这些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不达标。 这个事实的深层背景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浪潮正从西方席 卷全球,传统的股东利益中心主义被废弃,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最近的10年持续不断地开始了“道德革命”,甚至毫不隐晦地“自曝家丑”。 事实上,跨国公司的这一转变依然是从追求利益的本质出发,他们已经充分认识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密不可分,企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是为自己赢得未来更大主动的必要手段。 遗憾的是,中国的大部分企业的认识还远没有提高到这个层次,但是形势已经逼人,充当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采购供应链条中的“警察”角色是跨国公司不约而同的抉择。对于中国出口加工和外贸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则成为各大跨国公司频频“发难”的由头。 针对此,可以这样说,承不承认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代表着中国企业的胸怀与气量,而能否践行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则考验着中国企业的勇气和能力。 几乎没有人否定企业作为一个典型的“经济人”追求利润的原始动机,关于企业对利润的惟一偏好也在传统经济学中获得了最充分的诠释和最有力的支持。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指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另一诺奖获得主科斯则基于对企业产生与性质的分析得出了企业“不可超越逐利边界”的结论。 经济学家们关于企业经济行为目的的分析无可厚非。早期公司立法上强烈的个人本位主义,使人们在对公司的认识上一直停留在把公司看成仅仅是股东们共同出资共同受益的组织体,因此,追求股东们利益最大化也就成了公司的惟一目的。 然而,在如今企业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经济中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和最重要的经济力量的同时,企业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传统经济理论即“股东中心主义”(Central Shareholder,简称CS)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理论由此取得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该理论认为企业的目标函数不应该是股东利益最大化,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即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在这里,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超越了以往企业只对股东负责的范畴,强调对包括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实际上,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并非完全是理论推演与突破的结果,更大程度的推广动力来源于企业自身。当9年前美国服装制造商Levi -Strauss雇用年轻女工在类似监狱般的环境中工作一事被媒体曝光后,为挽救公司形象,Levi -Strauss遂草拟了一份公司社会责任守则。在此基础上,美国社会责任国际(SAI)组织联合11个国家的20个大型商业机构、非政府组织、工会、人权及儿童组织、学术团体、会计师事务等组成SAI咨询委员会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即SA8000。 作为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SA8000由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组成,目的是为劳资双方创立双赢局面,提倡进步的管理模式。如SA8000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童工,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能要求员工一周工作超过48小时,并且每7天至少应有一天休假等。 应当指出,虽然迄今为止SA8000只是一个非政府标准,但其主要精髓却与许多相关国际组织的权威性规定不谋而合。如经合组织(OECD)《跨国公司行为准则》中倡导的保护人权、反对行贿和环境保护,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跨国公司和社会政策三方宣言》提出的集体谈判权利、废除强制劳动、工作场所中机会和待遇平等、取消童工的政策主张,甚至由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出面发起的“全球行动计划”关于改善人权、劳工条件和全球环境等内容都在SA8000中得到比较饱满的贯彻和彰显。 也正是如此,SA8000得到了全球许多企业甚至是政府的积极响应。截至到目前,全球共有36个国家的285家组织机构(包括企业)获得SA8000认证证书,其中中国有45家。 以德服人 谈到企业社会责任,跨国公司首当其冲。 从企业的原创地到投资东道国,从一方市场走向全球市场,跨国公司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核心力量。在玩转世界要素资源的同时,这些庞然大物也将自己推到了十分耀眼的明星位置:5万多家的跨国公司生产总值占西方发达国家总产值的40%,占据世界贸易总额的60%,控制着75%的技术转让90%的生产技术、支配着80%以上的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 然而,资本在进行无限扩张同时也在全球范围内制造出了“剥夺和压制劳动这一血淋淋的事实”(马克思语);不仅如此,企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引致的全球生态恶化问题也构成了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严峻挑战。 在全球生产与贸易走向繁荣的背景下,人们同时也目睹了许多并不愿意看到的现象:如雀巢公司在内的许多奶粉生产商曾被指控其向第三世界国家倾销人造奶粉;印度博帕尔市美资联碳公司农药厂发生毒气外泄工业事故致使4000名居民中毒死亡和20万人重伤,泰国曼谷港资开达玩具厂发生大火酿成近300名工人死亡……事实招致了全球范围特别是西方社会一系列捍卫消费者利益、劳工利益和环境利益的社会运动。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中国流行大片《蜘蛛侠》和《功夫》中同用的一句台词可以看作是跨国公司们调向转身的最好概括。为了免遭更大范围的“围剿”,许多知名的跨国公司在最近的10年持续不断地开始了“道德革命”: ――索尼爱立信一直致力于环保事业,前不久,索尼爱立信推出了“绿色伙伴计划”,从2005年第三季度开始,所有索尼爱立信的供应商将都被要求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查而成为合格的“绿色伙伴”,以从源头进行环保控制。 ――恪守“企业是社会公民”理念的福特公司推出的“亨利?福特环保奖”授奖活动遍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此基础上推出的“野生动物保护奖”的影响范围波及北美、亚洲等60多个国家。 ――出于对员工人权以及利益的真实保护,迪斯尼作出了每周员工工时不能超过40小时,加班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一个月累计加班不超过36小时,并对员工的加班工资按要求支付的严格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从去年开始,全球各大跨国公司几乎不约而同地向外界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而且毫不隐晦地“自曝家丑”。在长达77页的责任报告中,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披露了自己在过去两年中因为空气与废物排放被罚款100多万美元的事实。 和GE一样,耐克公司在其社会责任报告中不仅公布了曾被公司视为商业机密的700个供货商的具体情况,同时公司承认,与其签有合同的供货公司中,的确存在着盘剥工人,强制工人超负荷劳动的情况。 与那些躲在“黑幕”之后或者对公众下套设局的企业相比,这些阳光下的跨国公司尽管露出了自己的“丑陋”,但其日渐趋浓的社会责任意识无疑为自己赢得了未来更大的主动。正如最新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谢林提出的“谢林定理”所言:“主动约束自己的随意性和自主性反而会增加自我主动性。” 的确,跨国公司并非完美的化身。在中国,从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到肯德基“苏丹红1号”事件,从宝洁S K-Ⅱ涉嫌含有腐蚀性物质烧碱到卡夫被控销售含转基因食品,从沃尔玛拒建工会到跨国企业的避税行为,所有的这些可能让跨国公司在人们心目的形象大打折扣,但我们同时看到了这些世界级的巨人敢于直面公众诘问的磊落,以及有错必纠的行事风格。 因此,跳入我们眼帘更多的是跨国公司的高大身影:20年中,惠普为中国各类公益事业捐赠超过2.5亿元人民币,捐赠力度大大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0年来,安利在“儿童、环保、健康”三大公益主题下参与实施了中国1100余项公益活动,累计投入人民币1.2亿元。即便是在SK-II事件缠身的关头,宝洁公司仍在按计划对中国“希望工程”捐款400万元,使得10年来捐款总额超过2000万元…… 我们并不否认跨国公司的公益性投资带有着造势作秀或者政府公关的性质,但我们同样可以肯定的是,跨国公司从追求利益的本质出发,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公司利益与公司环境,特别是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社会的关系不再是分离而是相互协调的关系,而且企业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百利而无一害。 中国企业的胸怀与勇气 中国企业参与全球性的生产协作和分工主要是在跨国公司已经布局好的市场链条中进行的,遵守跨国公司间逐渐形成和被认可的游戏规则已经是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无法规避的选择。也正是如此,当跨国公司擎起社会责任大旗时,中国企业也客观地被卷入到了“蝴蝶效应”之中。 充当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采购供应链条中的“警察”角色是跨国公司不约而同的抉择。而对于中国出口加工和外贸企业社会责任的监控则成为各大跨国公司频频“发难”的重点。包括麦当劳、耐克、迪斯尼、沃尔玛等公司在内,相继开始旨在对于公司的中国供应商和分包商实施以劳工标准检查为内容的社会责任运动,一些公司还在中国公司内设立了相关的社会责任部门,对中国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企业劳工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 与此同时,在跨国公司和中国供应采购商之间出现了第三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组织,一些行业、地区、乃至全球性的行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制定了各自的守则。最新消息显示,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中国轻工业产品进口国的贸易组织正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中国所有纺织、成衣、玩具、鞋类等产品的企业必须事先经过SA8000标准的认证,否则就要联合抵制进口。 结果是非常残酷的。沃尔玛2005年在中国采购了180亿美元的商品,直接管理的供应商有6000家,2002年以来三年中大概淘汰了40%左右的供应商,淘汰理由就是因为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不达标。 深圳一家玩具企业由于压低工人工资和延长加班时间,遭到了包括迪斯尼在内的美国客户的一致停单,在没有作出很好整改的前提下被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并最终倒闭; 东莞安加鞋厂发生胶水中毒事件,导致13名工人证实正己烷中毒,欧美发包企业随即停止采购,该企业陷入破产边缘。 大量的案例提出警示:以牺牲社会责任而追逐一己之利,最终丧失的是企业市场生命;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中国企业除了依循跨国公司的外部强制规定之外似乎别无他选。 但是,对于席卷而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浪潮,国内一些舆论作出了极具政治色彩的另类解读。不少企业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认证标准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针对中国发起的新型贸易壁垒。也许正是出于同样的考虑,中国商务管理部门担心会提高中国公司产品的成本,从而降低出口的竞争力,甚至对中国企业是否执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作出了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表态。 应当说,“新贸易壁垒说”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中国制造”的资源禀赋特别是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已经形成了对发达国家企业的直接挑战,为了维护既得利益,跨国公司往往会采用各种贸易救济非贸易救济措施,因此传统的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在当代倍显苍白。 但我们必须清楚,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试图将企业社会责任认证标准与经济贸易问题割裂开来是不可能的。由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目前还主要由发达国家所影响或左右,而这些国家的政府与工会是社会责任标准的积极支持者,并且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目前也正在落实制订国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并计划于2007年前完成。 从发展趋势来看,将社会责任标准与国际贸易某种形式的挂钩或联系,将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而以商业运作的手段来实施社会责任“新贸易壁垒”以替代贸易制裁也是国际上普遍认可的方式。在这种背景下,中国的企业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将自己放在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中进行丈量。 实际上,国际范围内流行开来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与国内相关法律的精神实质并无完全相左之处,甚至其极力兜售的教条正是我国企业所缺失或者说正在追求的目标。譬如,欧盟对进口产品的环保标准规定,棉布在储存的过程中不能使用甲醛,拉链等金属配件在后处理的过程中不能含铬,衣物的涂层不能使用PVC材料。 这些社会责任对于中国服装生产企业来说并不难做到,在投入了必要的成本添置测试仪器后,我们还能提高自身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对于这种利己利民的大好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因此可以这样说,承不承认国际社会责任标准代表着中国企业的胸怀与气量,而能否践行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则考验着中国企业的勇气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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