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辞职?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刘靓 动态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8-03-29 17:17:36
导读:
问:我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我决定辞职,并提前30天通知单位了。但是,单位说我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工作到60岁,否则就是违约,就应该承担未满服务年限(23年)的经济赔偿金。我问了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他们也是这么认为。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答: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终止时间不明确的劳动合同,而不是终身合同。因此,你单位“必须工作到60岁”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法定形式的合同,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辞职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三、关于劳动合同关系方面违约责任的设置,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并且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四、劳动者的辞职权既是法律赋予的权利,那么,只要劳动者依法行使,就不存在违约,不能追究所谓的违约责任。你单位说你要辞职就要承担23年未满期限工资总和的经济赔偿金,也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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