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的锻压工能否提前退休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刘靓 动态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8-03-29 17:16:44
导读:
以案说法 化工企业的锻压工能否提前退休 【案例】 据信息时报报道:家住海珠区新港中路的刘先生是广州化工机械厂(现名为“广州广化机化建装备有限公司”)的老员工。1977年2月即入厂工作,1978年12月到1990年8月期间,一直从事“锻压”、“水压机”工作。据了解,这两个工种的工作条件是38℃至40℃的高温。据相关法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2005年5月,55岁的刘先生向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同年6月23日,该局作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决定书》,认为“水压机锻工”未列入化工部可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范围,从而“不同意其办理提前退休”。刘先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他所从事的“水压机锻工”是否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呢?。 【评析】 水压机锻工是锻工的一种。它到底是否高温作业,各个行业有各自的标准,如船舶工业和机械工业就把它列入了从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提前退休范围,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是属于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但有些行业,却并未把它归为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如化工行业。在《化工部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86]化劳字第923号文)中并没有“锻工”工种。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函[2000]357号)指出: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对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74号)规定,只有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在 1993年以前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劳人护[1985]6号文规定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才可办理提前退休,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审查,不得扩大范围。 本案刘先生供职的广州化工机械厂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化工部,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提前退休工种问题的复函》(粤劳社函[2000]357号)的规定,其从事的锻工不是化工行业的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因此,他无法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疑难解答 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劳顾问: 刘先生的遭遇在媒体公开后,我们非常关注。请问:到底哪些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读者肖芳 肖芳: 你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一、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二、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 三、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四、国家劳动保障部[1999]8号文件规定: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五、中办发[2000]11号文件规定:对于中央所属的核工业矿和原中央所属,现已下放地方管理的煤矿及有色金属矿因资源枯竭而关闭破产,其企业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执行提前5年(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退休的政策,而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职工可提前10年(男50周岁,女40周岁)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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