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潮”拷问企业社会责任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新京报 动态来源:新京报 日期: 2008-03-29 17:12:58
导读:
核心提示 新《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华为、沃尔玛等企业近期大规模裁员,引起人们对一些企业为规避新法约束而提前“解套”的关注。 华为、沃尔玛的做法遭到普遍质疑,有评论认为,虽然企业以利润为终极选择,减少人工成本是增加利润的基本方式,但是,裁员要裁之有道,同时不忘应尽的社会责任。 华为七千员工辞职 “我们老员工的卡号、ID都被注销,需要等待重新竞聘上岗。”华为员工黄明对记者说。今年9月底开始,华为共计7000多名工作满8年的老员工,相继向公司提交请辞自愿离职。 这次大规模的辞职是由华为公司组织安排的,辞职员工随后即可竞聘上岗,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唯一的变化就是再次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工龄。全部辞职老员工均可以获得华为公司支付的赔偿,据了解总计高达10亿元。 老员工先辞职再上岗 华为鼓励员工辞职的方案9月已获通过, 10月开始至11月底实施,必须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完成。共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成“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按照华为公司的要求,工作满8年的员工,由个人向公司提交一份辞职申请,在达成自愿辞职共识之后,再竞争上岗,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基本不变,薪酬略有上升。 老员工辞职之后,这些华为最老的工号也将消失,某种程度上体现等级的工号制度取消,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排序不分先后,也不再体现员工工作年限长短。 沃尔玛裁员二百人 紧跟华为之后,全球零售巨头沃尔玛也掀起了一场裁员风暴。 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一名被裁员工告诉记者,10月22日,他收到沃尔玛的一个通知:“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您和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劳动关系在2007年11月30日将被终止。” 一名被裁撤的沃尔玛员工透露,同一天,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在中国位于深圳、上海、莆田、东莞的四个分部,全部下达了裁撤令。“总数超过1200名员工,将分批次裁掉约200人,比例超过15%。” “新劳动法实施后,用工成本将大幅度增加,到时候裁员将更加困难,沃尔玛在此时裁员,不排除有降低人力成本的考虑。”某大型外企人力资源主管表示。 针对此次裁撤员工事件,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回应记者说:“中国此次裁员,是沃尔玛全球采购办公室优化重组计划的一部分,并非只针对中国。” 而另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有迹象表明,沃尔玛在中国的巨额采购已经出现了向其他成本更低的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趋势。 “没有原则”之说 沃尔玛的员工说,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甚至在裁员前两天,他们还在外地旅游,全然不知将要发生什么。 10月22日9点,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上海分部的员工突然被通知开会,“来上海分部的经理在会上说,今天,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宣布,由于公司2007年增长速度放慢,而费用持续增长,所以,我们决定,有一些同事要离开公司。”一名被裁撤的员工回忆说。 10点30分,分部门会议开始。QA质检部的运行经理给QA部的50多名员工开会,他宣布:“这次裁员的原则是:‘没有原则’,即不论工作年限长短,不论业绩,不论个人能力。” 这在被裁员工看来有点像是掷骰子。“我完全不知道今天来开会要说什么,然后在3个小时内,就突然被通知解雇了。完全没有协商的余地。” 程序争议 “沃尔玛的裁员行动,至少在程序上违反了劳动法。”一名资深劳动法律师对记者说。 沃尔玛中国区公关总监董玉国则向记者表示,此次裁员决定由沃尔玛全球采购中心作出,而具体的裁员方式,则是根据各地的劳动法律分别决定,中国适用中国的劳动法规定。 “裁员中个别员工程序上的处理,我不了解情况,不能给出明确的回应。”董玉国说。 而一位劳动法律师指出,按照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这样大规模的裁员,沃尔玛只适用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性裁员,二是因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而裁员。 沃尔玛的情况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要求。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这就意味着,只有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或者是资不抵债期间,公司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企业暗战新劳动法 分析人士称,华为、沃尔玛的非常举动,主要是为了应对即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后,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中山大学特聘客座教授、广州亚洲国际大酒店人力资源部总监蓝国庆分析认为,华为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与部分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沃尔玛的裁员和华为的“先辞后聘”,仅仅是巨大冰山的一角。杭州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为了规避新劳动法的相关条款,不少企业正在酝酿裁员。 被指“逃避社会责任” 华为、沃尔玛事件经媒体报道之后,不少人指责此举存在“逃避社会责任”之嫌。广州一位人力资源专家认为,这样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从道义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来讲,这是一种不负责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规避法律责任,是带有一定的‘故意’成分的行为”。 一位网友表示,“华为应对新劳动法,开了个恶劣的先例。他们以企业强势的权力,威胁利诱万名员工‘主动辞职’、自选去留,实际上就是老员工的工龄一次性买断,进而化被动为主动,变相清洗和裁员”。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华为这一举动,“为一些企业名正言顺地清理老员工指明了方向,炒掉员工可以美其名曰为‘自动辞职’”。但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来说,“主动辞职”却实为无奈之举。 “华为的这一举动,确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广州市锐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希宏表示,这一举动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他担心“企业对劳动法的误读可能会因此而放大”。 据介绍,由于《劳动合同法》偏重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很多企业都担心《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的用人成本会大幅增加,在招聘员工时会遭遇“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困境。 有专家指出,为应对新法进行大规模裁员,对企业来说存在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很可能得不偿失。因为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对员工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降低了员工的忠诚度。同时,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和才能的老员工扫地出门,对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企业文化建设造成的损害也是无可估量的。原文链接:http://www.ha.xinhuanet.com/add/wyzt/2007-11/08/content_116118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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