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线员工工资偏低? 须靠法制手段解决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作者:吴学安 动态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日期: 2008-03-28 13:01:34
导读:
面对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一批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各种变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依然层出不穷。 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效率工资理论,该理论认为,如果支付给劳动者比市场所出工资更高的工资,企业反而能取得劳动总成本最小、利润最大的效果。但国内企业大多仍停留在靠压低工人工资获取高额利润的时期。 或许低工资能带来一些短期利益,但并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提高员工工资水平,加快培养以自主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才不失为一件利己利人的最优选择。 《工资条例》有望出台 继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工资条例》将成为2008年劳资双方博弈的又一个热点。尽管《工资条例》目前仍处于起草阶段,且讨论中争议还比较大,但随着国家着力依靠法治手段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过缓各项政策的出台,业内人士预期,《工资条例》在今年年内出台“基本上已经不再是悬念”。 如何在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08年,这一热点将从理论诠释走向实践操作。这也是一系列劳动工资法律法规和措施将于年内相继出台的社会背景。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曾公开表示,《工资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等问题。 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来看,结束廉价劳动力的时机已经成熟。研究表明,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下降了1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表明,中国GDP从1993年的35334亿元到2004年增长到159878亿元,增加了3.52倍;而同期职工工资总额从4916.2亿元增长为16900.2亿元,仅增2.44倍。由此可见,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过多地依靠工资亏损,即建立在节约工资成本的基础上。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多年来一直关注工资问题。他认为,“我们的许多产业看上去赚钱,但事实上并不赚钱,因为计算基础本身就是错的”。的确,从1993年到2004年11年间,国内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从17.28%下降到12.16%,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减少了将近1/3,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以珠三角地区为例,劳动生产率已相当于美国的17%,但是工资水平只相当于美国的6.67%。由于劳动力价值长期被低估,不但造成了利润挤压工资、低工资现象的普遍存在,还导致了另外一个严重后果———整个国家产业利润与竞争力计算机制不合理。 专家预计,未来12年内,中国的工资总额到2020年可望达到12万亿美元,基本工资的消费能力非常庞大,中国工资将有3-4倍的增长空间。这包括两个来源:一是GDP的继续增长,二是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增长。据测算,如果把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目前的40%左右,增加到欧洲的55%水平,到2020年,我们的工资总额还能提高3-4倍。这期间,只要人口增长速度赶不上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人均工资就一定会增加。扣除人口增长因素,中国人均实际工资在未来的12年里面,可以增长2.4到3.2倍。且这种增长是国民经济完全可以承受的。而由工资收入所形成的巨大消费能力,将确保中国市场未来的国际地位和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 劳资政策有待改革 应该说,如何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工资尤其是给一线员工“涨工资”已成为大势所趋。但在实际执行中如何操作?还需要破除一系列劳资政策的限制。这也是即将出台的《工资条例》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对国企的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控制制度进行改革问题。这个制度很好地保护了国企利润。因为目前企业经营规模越大,销售收入越多,利润越高,但是增量部分的工资含量却越低。另一方面,对于面广量大的民营企业来说,即使想给员工加薪,也受到税收制度的困扰。由于目前所实行的计税工资个人所得与企业所得双重征税,变相鼓励企业追求利润,压低工资,这也是实际工资增长跟不上利润增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近年来,政府部门为了促进企业提高一线员工的工资水平,曾多次督促各地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员工拿多少薪水,老板要和员工一同来商量,这早已不再是件新鲜事了。如从2005年开始江苏省就全面推行的工资协商制度,使得10多万家企业的普通员工在工资收入上有了与雇主平等的“话语权”。但是在双方协商过程中,现有法律对工会的职权界定不够明确。这些都是《工资条例》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通过立法来弥补法律制度的缺陷。不但最低工资标准要提高,而且最低工资的核算方法也要改。譬如,借鉴国际经验,改计月工资为计时工资,这有利于低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工资越低,其劳动时间就越长,而且报酬越得不到保障,而计时工资最符合他们的利益。 如何给一线员工加工资,解决多年来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的问题?关键问题不在机关事业单位,也不在国有企业,而在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广大中小企业。由于目前劳动就业形势严峻,地方政府和用人企业并没有增加工资的动力,这个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现在一些地方政府竞相压低劳动力价格,以此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如果不改变这种政绩考核指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不会有出路。尤其是在政府层面的部门利益调整方面仍存在一些难题。譬如,制定《工资条例》涉及到政策中的一些问题都能比较好地解决,但具体到税收制度,还不明确。这要看各方博弈的结果,要看财政、劳动、税务等部门以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协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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