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验厂作业要求书(四)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中国验厂网 日期: 2007-05-09 12:39:43
5.5.4.1机电人员应对车间照明装置检查保证各车间内各工人的工作岗位应有足够的照明。
5.5.4.2电箱有短路装置,有标志和保持在正常的状态。
5.5.4.3电线保持在正常的状态,没有断裂,拼接或以胶纸修补﹐如开关装置破损﹑电线老化应及时更换。
5.5.4.4生产设备的电线必须有地线﹐危险设备和机器须有保护罩﹐如设备维修须有维修记录。
5.5.4.5高电压设备或区域应有显明的警告标示。
5.5.4.6机修人员应定期检修车间的通风设备﹑加工设备﹐保证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5.5各生产车间﹑仓库
5.5.5.1各车间根据生产情况必须使用规定的劳保用品如耳塞﹑保护手套、面罩、眼罩和护足鞋。
5.5.5.2各车间内的物料摆放须整齐放于规定的区域并标识﹐不能堵塞出口和消防器材。
5.5.5.3车间的地线应保证清晰﹐如有模糊不清楚须重新喷漆划线。
5.5.5.4化学物品和危险物品存放处须张贴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和警告标语﹐化学液体应有防渗漏的第二容器。有需要可以安装洗眼台。
5.5.5.5各车间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出口门处须有消防平面图和应急灯和安全指示标志。
5.5.5.6生产设备或电器开关应明确标示区分﹐特殊工种操作须有特殊的操作员。
5.5.5.7显眼处张贴紧急意外或救伤电话﹐新进和转岗人员须进行安全和操作指导﹐合格后给予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
5.5.5.8不安全的工作环境应有安全防付设备(如防护栏﹑防护网)。
5.5.5.9个人使用的机器或设备应按设备保养项目定期保养﹐并记录于保养记录表。
5.5.5.10生产部门需提供生产记录﹐生产记录不能有不符合客户或相关标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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