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标准对中国企业不是大棒新视点
编辑:中国验厂网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6-12-21 10:56:07
前不久,广东某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美国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的文章,国内近200家媒体和网络纷纷转载。为什么对SA8000的歪曲报道,却在我国不少地区得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旅美经济学家、美国纽约中国项目咨询公司总经理、纽约中美商务网总编辑温跃宽先生。温先生认为,SA8000标准不仅仅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的一种制约,而是从基本人权和道义出发保护劳工,是消灭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资本家不顾劳工权益、残酷剥削工人现象的管理体制。
面对对SA8000报道出现的偏差,有关方面已给予严肃的指正。不久前《新京报》的文章指出,SA8000标准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进行的一种制约,它同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的法规一样,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这方面说,“SA8000标准”可能被一些不法企业看成是一个“大棒”,但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它却是很好的“保护伞”。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合理的生产标准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绝不是什么挥向我们的“大棒”,希望这样的误读今后别再发生。
与此同时,美国驻华大使馆二秘史行健先生也向中国记者表示:“SA8000不属于贸易壁垒,因为它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一种民间的认证。”专门从事美国经济政策和制造业行业协会研究的温先生认为,《美国欲向我抡SA8000大棒珠三角恐成重灾区》这篇文章,错误地理解SA8000国际企业标准,不仅人为地夸大中美贸易纠纷,更重要的是帮助了那些真正应该受到制裁残酷剥削中国工人的“血汗工厂”。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约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有一家电子塑料制品厂,这家工厂的管理层付给工人的小时工资平均是16.5美分,而中国的最低法定小时工资是31美分。此外,工厂还违反中国5天工作日的规定,强迫工人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最高达18到20个小时。厂方还违反规定,仅付工人的加班费每小时22美分,并常常迟发工资。在权益保障方面,工人没有合法的工作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这家企业严重违反我国《劳动法》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工人在繁忙的季节的工作时间竟达到一周103个小时。尤其是农村进城的农民工好不容易找到一分养家糊口的工作,就不得不忍气吞声地任由企业压榨和盘剥。
温先生说,在当今国际贸易中,国际进口商要求这些生产企业遵循SA8000标准,否则他们生产的产品将在国际流通市场上受到抵制。为了促使中国企业对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正确认识,也为了推动中国企业管理规范化和尽快与国际接轨,温先生特通过国际互联网联络向中国企业正面宣传SA8000国际企业标准。并在纽约中美商务网上开设了一个专栏:《国际企业管理水准的基本准则:SA8000》,让更多的人了解SA8000国际企业标准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的一种制约,是针对“血汗工厂”的“大棒”,是劳动者的“保护伞”,是根除19世纪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模式的武器,是一部指导全世界任何国家企业和中国企业真正走向人类文明管理的推进器。
温先生最后表示,连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都已废弃的那些残酷压榨盘剥工人的制度,中国政府也决不允许它再次在今天的中国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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